江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申请表 姓 名 | | 性 别 | | 从事专业 | | 最高学历 | | 毕业学校 | | 所学专业 | | 医疗机构名称 | | 机构登记号 | |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| | 资格取得年月 | |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| | 执业范围 | | 注册年月 | | 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 |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(一)具有执业医师资格,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;(二)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。其中,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;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;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;(三)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,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;(四)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| 医师本人意见 | 申请备案专业: □美容外科专业 □美容牙科专业 □美容皮肤科专业 □美容中医科专业 医师签字: 时间: 年 月 日 | 我医院承诺: 经自我对照规定条件,认为该医师符合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和《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同意核定为 □美容外科专业 □美容牙科专业 □美容皮肤科专业 □美容中医科专业,并保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。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(签字): 医疗机构(盖章) 时间: 年 月 日 | | | | | | | | | | | 备注:1.“医疗机构名称”请填写执业许可证所注明的名称; 2.本表一式三份,医师本人、医疗机构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留存1份。
附件1:江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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